一、认真宣传贯彻党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严格执行《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保持适度生育水平,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积极开展工作。
二、建立校内计划生育管理网络,搞好基层基础建设和科学化管理,健全各种帐卡,做好统计工作,对育龄人群的计划生育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根据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提出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意见,搞好年度责任书的签订,落实工作。
四、协助计划生育协会办好人口学校,积极开展群众性的宣传教育,为广大师生搞好各项服务。
五、对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育龄职工实行登记服务制度。依法办理三胎生育指标的申报、审查工作,并对年度生育情况进行政务公开。
六、做好职工生育保险备案和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奖励的审查和登记工作,保证各项制度和奖励政策的落实。
七、做好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的指导和避孕药具的管理、发放工作。
八、加强对流动人口和聘用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及时注册,查验生育情况证明,杜绝计划外生育。
九、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定期召开会议,学习、传达有关文件,检查和指导基层工作,及时向领导反馈情况。
十、认真完成计划生育指标各项任务,主动接受上级计生部门的检查、指导和监督。
十一、努力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